海南征迁补偿律师欢迎您访问本网站!

农村宅基地纠纷一般由哪个部门解决?

  发生宅基地权属纠纷的,应当先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处理。对 决定不服的,可以提起行政诉讼,或者向县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 如果宅基地权属明确,可以直接向宅基地所在地县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  1、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归属纠纷时,首先应协商解决。

  双方协商成功后,最好签订协议。 双方达成的协议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,不得损害国家利益、集体利益和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。

  2、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或双方均可向当地乡(镇)政府或土地管理办公室等受理机构提出处理申请。

  3、乡镇不受理的,双方可直接向县政府或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。 符合受理条件的,可指定受理或直接受理。 受理机关可以先对受理的宅基地权属纠纷进行调解; 调解无效的,应当作出处理决定。

  4、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,可以自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处理机关申请复议,也可以直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 自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。

上一篇:返回列表
下一篇:律师解析:夫妻离婚时,拆迁补偿财产应如何分配?